| 标 题: | 《乌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5-08087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行政机关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乌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12-23 15:26: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一、制定背景
数据已跃升为新型生产要素,正加速渗透经济运行与公共服务全链条,重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社会治理范式。作为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落子。为统筹规范授权运营、有序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制定了《乌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制度创新引领数据要素高效合规流通。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七章,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授权申请程序、运营实施、授权终止、安全监管、附则。
1.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核心理念与边界,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授权运营平台”“一场景一清单一审定原则”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
2.职责分工。构建了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管理框架。建立由市政数局牵头,包含网信、发改、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市级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审议重大事项。
3.授权申请程序。详细规定了机构获取授权资格的具体流程,包含发布公告、申请提交、资格审查、授权备案、签订协议、社会公开等环节。明确授权运营协议最长有效期为5年,期满或需提前终止时,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
4.运营实施。规定了授权后的具体操作流程与要求,对数据的收益分配机制、多方合作、鼓励通过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等提出了指导性原则。
5.授权终止。明确了授权运营关系结束的两种情形:主动退出(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和被动退出(因违反协议被终止)。
6.安全监管。建立了贯穿始终、权责对等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权,以及违法违规行为需承担的法律与信用责任。
7.附则。明确了细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并规定了施行日期及与国家、自治区新规定的衔接方式。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数据活动。
2.实施时间:本细则自2024年12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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