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233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12-16 10:18:4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外部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审核标准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3﹞3号)、《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为企业和群众增便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为目标,围绕“涉企二手房过户/商品房分户”和“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联动过户”业务办理实际,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实现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电表过户、水表过户等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压缩办理时限
分类落实“五减”工作要求。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目标要求,企业作为买方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或作为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时,在企业专窗受理后,承诺工作时限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
(二)一次告知
由专窗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在接受企业咨询时,将书面告知书一并交给办事企业。
(三)一表申请
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集成服务。企业到专窗申请时仅需填写一份《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企业无需再填写交易、税收的相关表单。
(四)一窗受理
整合房地产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交易纳税征收3个事项的受理,由专窗人员进行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不排队、不转场。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系统”受理后,将数据推送给不动产审核、税务部门,交易、税务部门收到并完成审核后会将反馈结果推回“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对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采用“二审一核”方式进行审核,企业在专区即可完成不动产各类登记。
(五)全市通办
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优化工作,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打破了以往不动产权证属地办理模式,实现“多点受理、全市通办、数据跑路、属地审批”,办事群众可以“就近办、便利办”。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企业、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就近办”,在全市3个不动产登记大厅任意选择一个大厅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核验和资料受理,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完成在线审核登簿。
(六)掌上办助力不动产登记
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优化,积极推进不动产线上登记全覆盖,依托“蒙速办”和微信公众平台,实现登记业务申请、在线查档、证书证明查验等功能。不动产登记业务申办,从最初的窗口办理、到现在的手机掌上办、“线上交费、网上联办”,实现了登记、纳税便利快捷办理,“不见面服务”“快递送证”到家,足不出户畅享便捷。
(七)增设“办不成事”记录窗口
“办不成事”记录窗口以“企业群众心声”为工作出发点,高效疏通办事“堵点”、解决办事难点。打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隔阂和壁垒,构建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暖心”服务,帮助企业群众把“不好办”“很难办”的事项办成、办好。
(八)推广不动产电子证照,推进各部门协同互认
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时生成,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部门电子数据互认,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在银行贷款、契税缴纳、市场主体注册、子女入学、户籍登记等场景均可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业务规范。各部门协同配合,对“涉企转移、抵押登记”业务涉及多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 税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二)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部门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的供需对接、规范使用、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
(三)拓宽结果送达渠道。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积极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推广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业务大厅要优化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争创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加强窗口作风和效能建设,为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件事”改革贡献力量。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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