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纪律巡查制度(试行)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104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纪律巡查制度(试行) |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12-06 17:45: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切实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效能和作风纪律监督,确保大厅服务规范、运转有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
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
二、巡查人员
市政务服务大厅各分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责任主体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巡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及各驻厅部门窗口,同时做好市政务服务大厅整体巡查工作。周汇总存在问题,及时印发通报,抄送各窗口服务人员主管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市委组织部、营商办。
各分厅负责本区域窗口巡查工作,每周向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巡查情况。
四、巡查方式
采取每工作日定时检查和不定时巡查方式,实地检查、视频监控检查窗口人员纪律执行情况,记录违纪行为,留存监控视频。
五、巡查内容
(一)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串岗、脱岗、空岗及迟到、早退等行为;
(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玩手机、嬉戏打闹、聚众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三)检查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情况;
(四)检查服务窗口桌面是否整洁,有无乱摆乱放现象,及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情况;
(五)检查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个人其他行为;
(六)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七)检查窗口评价器亮明身份信息情况;
(八)检查应急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情况。
六、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排班安排,认真仔细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责任人尽快解决,确保窗口正常运转。
(二)巡查人员要每日详细准确记录巡查情况,周汇总呈局长阅知。
(三)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巡查问题整改督办落实工作。对于一般问题,要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即时整改;对于巡查重点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于典型问题或重大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党组研究处置。
(四)政务服务中心要每月汇总一次窗口服务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七、巡查结果运用
被通报2 次的窗口人员,由派驻监检组、所属部门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并要求写500 字左右的检讨,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督促收集。被通报3 次的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将通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并约谈其部门分管领导。被通报4 次的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将通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并约谈其部门主要领导。被通报5 次及以上的窗口人员,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通报情况报送其所属单位相关市领导,并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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