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038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3-29 15:28:5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务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以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为牵引,聚焦群众需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其核心是通过数字签名技术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政府部门发放的证照、文件等进行数字加密,使电子文件与传统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进而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零跑腿”“免证办”办理等业务场景的实现。
2023年底前,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更加广泛深入,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全面实现“免证可办”和材料“应减尽减”。
二、重点任务
(一)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应当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拒绝接收使用企业群众提供的合法电子证照,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梳理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和需求,重点拓展在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就业创业、户籍业务、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异地就医、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应用,更好支撑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在监管执法、办理社会服务事项过程中需要核验企业群众主体资格时,凡是企业群众能够通过“蒙速办”移动端、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合法渠道实现相关证照“亮证”“亮码”的,不得要求其另行提供实体证照。电子证照签发部门应切实做好本部门签发证照的异议处理工作,电子证照持证主体、使用部门对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实效性有异议的,有权向签发部门提出核查申请,签发部门在接到核查申请后,应及时响应并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二)电子印章(签名)应用。可靠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治区签章服务平台提供电子签章服务具有免费使用、应用场景丰富、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等优势,能有效解决实体印章携带使用不便和存在安全管理风险等问题。在自治区范围内的企业、非企业法人和个人均可免费在自治区签章服务平台申领电子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个人签名。申请电子印章、个人签名后,企业群众无须再携带实体印章,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扫描由系统生成的文件签署二维码,即可对电子表单和上传材料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免去了纸质材料的打印、盖章、签字、扫描、上传等环节,进一步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成本。自治区签章服务平台提供免费对接服务,各级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政务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业务梳理需求,向平台对接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开展自建业务系统与自治区签章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开展电子印章行业试点,促进电子印章在商务物流、医疗卫生、企业经营等行业应用,逐步开展电子证据存证、数字版权保护、物品防伪、产品溯源、电子病历、药品溯源、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等应用场景试点。
(三)电子材料应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优先使用电子材料,逐步实现电子材料替代纸质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材料,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材料的形成、办理、归档、移交、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协调,把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作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宣传解读,扩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革内容,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强化考核监督。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电子材料应用列入“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督查内容,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要综合运用营商环境评价、电子监察、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多种方式,对“四电”应用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企业群众评判改革成效。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3月28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