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0-0511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16:33: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各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职转发〔2020〕1号)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多层面、多领域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变“企业群众跑腿办”为“政府贴心帮代办”,着力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和服务型政府,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2020年10月底前,各区、市直部门要选优配强专兼职代办帮办服务人员,建立以代办帮办专职人员为核心,以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为骨干的代办帮办队伍,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构建形成覆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代办帮办联动服务体系;12月底前,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代办帮办服务,建立“重点领域代办、全领域帮办”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机制。
(三)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聚焦地区产业结构实际,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提前介入辅导、主动靠前服务,提供全周期、全流程、全方位代办帮办服务。基层便民服务机构要聚焦百姓所想、所盼、所需的民生服务事项,提供贴心周到的代办帮办服务。
2.明确责任,高效合法。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代办帮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简单事项“当场办”,复杂事项“加速办”,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3.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凡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需要代办帮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就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自愿提出委托申请,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要在委托的范围内无偿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4.协同联动,完善机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代办帮办点等方式,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并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等制度,加快代办帮办制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构建代办帮办服务体系
(一)明确服务范围。代办帮办原则上实行分级负责、属地服务。市、区政务服务代办帮办范围要以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为重点,兼顾其他行政审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报装接入等方面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帮办范围主要包括民生保障类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于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全方位代办帮办服务。
(二)设立服务窗口。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在政务大厅内设立代办帮办服务窗口或代办帮办服务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综合性代办帮办服务;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工业园管委会要分别设置代办帮办服务点,组建代办帮办工作队伍,为园区内投资企业提供全领域、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因地制宜设立代办帮办窗口或代办帮办点,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民代办帮办服务。市、区、园区、镇(街道)、村(社区)代办帮办服务窗口设置要于10月底完成,构建形成分层服务、上下联动、协作推进的代办帮办服务体系。
(三)组建服务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组建本级代办帮办服务人员队伍。市、区政务服务机构需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代办帮办工作人员,统筹负责本地区代办帮办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实施推进;已进驻各级政务大厅的部门,由首席代表或派驻窗口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工作;具有政务服务职能与事项,但暂未进驻本级政务大厅的部门,要至少明确1-2名政策精通、业务熟悉的优秀业务骨干作为本部门专(兼)职代办帮办服务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工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选派熟悉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流程的工作人员,组建代办帮办工作专班,负责本园区内投资项目的代办帮办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和服务需求,科学合理配备代办帮办人员数量。市、区两级政务服务部门可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职代办帮办队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建立代办帮办工作专家库,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代办帮办服务。
(四)明确职能职责代办帮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牵头负责本级代办帮办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代办帮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为委托人在上级或下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协助帮办等服务;行政审批部门和工业园管委会对所受理的代办帮办事项要提供全程服务,对重大和时效要求高的项目,涉及的部门要抽调专人集中办理,保证审批质量和效能;镇(街道)负责本级便民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公共服务代办帮办工作。
三、建立健全代办帮办运行机制
(一)公布事项目录。各区、各部门要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实际分领域梳理制定本级、本部门代办帮办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各级政务服务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各区、各部门代办帮办事项目录梳理工作要于10月中旬前完成,并报送至本级政务服务部门(见附件2)。10月底前,各区、各部门要将代办帮办事项目录向社会公示。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部门要在代办帮办事项目录范围内,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按照提前介入、接受申请人委托、签订委托协议、提供咨询指导、收集材料报送、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等环节开展阶段性或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因客观原因代办帮办事项无法办结或申请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代办部门要与申请人办理终止委托手续,移交相关资料。大力推行线上服务,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APP、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代办帮办工作。
(三)建立联动机制。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有力、协同联动到位、整体推进高效。要建立“政府领导、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配合”的“会商联审”等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对需要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需要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变企业群众“多头跑”为政府部门“接力办”。
(四)强化考核评价。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对本级代办帮办点、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及其代办帮办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区、各部门开展代办帮办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和年底绩效考核内容,代办帮办人员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按照一定比例随即抽取申请代办帮办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或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代办帮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的重点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抓好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各区要因地制宜,于9月中旬前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工作推进实施计划,确保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与相关改革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鼓励改革创新。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围绕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一件事”主题服务等领域进行先行先试,主动靠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代办帮办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代办帮办服务效能。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政务服务部门或代办帮办点建设、服务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三)注重经验推广。各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提炼成功经验做法,定期向自治区予以报送,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和复制推广。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创新动漫、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及时准确发布、解读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制度的政策法规和权威信息,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代办帮办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全面优化地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附件:1.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部门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1:
乌海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善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长安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吴晓东 海勃湾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延文龙 乌达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孟凡阳 海南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郑胜利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云兵 市教育局局长
于健东 市科技局局长
魏根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青格乐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马洪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亮 市民政局局长
布 和 市司法局局长
张 勇 市财政局局长
董 凯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雪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继平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昌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 权 市水务局局长
乔天峰 市农牧局局长
魏艾琳 市商务局局长
宋玥霞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信 蕊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玉林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 立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 炜 市能源局局长
孙增林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施大勇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许 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 博 低碳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研究代办帮办工作有关重大事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督查考核,确保代办帮办工作取得实效。各区要参照市级工作路径和做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调整变动,由新任职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XX局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帮办” | “代办” | 代办帮办人员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1 | 例渔业船舶证 | 行政许可 | 是 | 否 | 张* | 科员 |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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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部门可根据事项办理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对于同时符合“帮办”和“代办”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均填写为“是”;对于只符合“帮办”或“代办”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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