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2-007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1-07 16:04:3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1〕8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全领域、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不断完善代办帮办服务机制,着力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立足地区产业结构实际,优先社会投资项目,重点围绕工业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开办等领域,为投资企业提供部分或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时间长和“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

  2.依法合规,便捷高效。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代办帮办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服务,严格操作流程,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保护公共利益和申请方的合法权益,规划简便快捷的办理路径,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

  3.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充分尊重企业和群众的意愿,由申请人自愿提出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各部门要在委托的范围内无偿提供代办帮办服务,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额外费用。

  4.属地管理,明确责任。按照投资项目层级划分实行属地主体责任,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承担本级投资项目代办帮办职责;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属地园区内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职责。

  5.协同联动,完善机制。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纵向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做好跨层级审批事项的代办帮办服务工作;政务服务部门、各相关审批部门和工业园区要建立本级横向协调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同层级审批事项的代办帮办服务工作。

  (三)工作目标

  各区政务服务部门和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按时间、按要求推进落实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各项目标任务。3月底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布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5月中旬前明确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设立“帮您办”窗口和网上专栏,选优配强组建专业队伍,细化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工作运行保障机制;7月中旬前全面启动实施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基本形成“纵向部门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联动服务体系,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

  二、职责分工

  代办帮办服务实行“分级办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牵头统筹推进本层级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等事宜,做好代办帮办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实行属地服务机制,负责本园区内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与协调等事宜,做好代办帮办服务点的运行管理工作,实现园区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办事不出区”。市、区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本单位承办审批事项的咨询指导、沟通协调、代办帮办等事宜,做好本单位代办帮办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服务主体与范围。代办帮办服务原则上实行分级负责、属地服务,在市、区以及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业园区内落地建设的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相应由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园区之外的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投资项目立项层级,相应由同级政务服务部门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全力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代办帮办服务项目包括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国家鼓励类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投资建设项目。

  (二)梳理公布服务事项。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和“能增不减”的原则,各区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要在参照《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清单,涉及土地规划审批事项要纳入区级代办帮办服务范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端、“蒙速办”移动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审批事项以外的代办帮办服务内容,全力为投资企业提供多维度的保障服务。

  (三)规划设置服务窗口。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在政务大厅内规划设置投资项目“帮您办”服务中心或窗口,合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本层级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申请、反馈、评价等相关工作;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因地制宜设置投资项目“帮您办”服务点或窗口,集中办理园区范围内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有关事宜,构建形成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代办帮办服务体系。

  (四)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市、区政务服务部门和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建本层级、本区域“帮您办”工作专业队伍,科学合理配备专业人员力量,为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制定计划、辅导填报等服务,积极与相关审批部门沟通联系,跟踪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审批职能部门要至少明确1名代办帮办人员,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参与投资项目审批洽谈,配合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研究协调相关问题,共同做好代办帮办服务工作。代办帮办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遇代办帮办员发生调整事宜时,要及时向同级政务服务部门予以登记报备。

  (五)规范服务业务流程。市、区政务服务部门和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在参照《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公布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流程。由投资企业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或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代办帮办部门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回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

  (六)拓展服务渠道与方式。注重拓宽服务渠道,完善“线上线下和热线”同步受理路径,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业园区管委会“帮您办”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中心(窗口),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端、“蒙速办”移动端开设“帮您办”服务专栏,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帮您办”专题服务等多种渠道,为投资企业提供多渠道服务申请。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主动靠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代办帮办服务,大力推行线上指导、预约办理以及上门领办等服务举措,为投资企业提供多维度服务方式。

  (七)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会商联审”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区级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围绕企业设立以及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等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对需要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需要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办理;对于园区内投资项目需要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办理的事项,由政务服务部门会同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联审联办工作会议协商办理。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同步准备申报材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投资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

  (八)不断强化监督考评。各区、各部门开展代办帮办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和年底绩效考核内容,代办帮办人员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现场评估评价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按照一定比例随即抽取申请代办帮办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或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把关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与相关改革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4月10日前市级各相关审批部门要确定代办帮办人员、5月10日前各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将队伍组建和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梳理情况报送至市投资项目代办帮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政务服务部门或代办帮办点建设、服务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各区、各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报送市投资项目代办帮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项目代办帮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向自治区予以报送,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和复制推广。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不断加大“蒙速办·帮您办”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创新动漫、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代办帮办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投资企业参与度和满意度,全面优化地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附件:1.乌海市“蒙速办·帮您办”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3.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示范文本)

  4.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申请表;

  5.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6.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承诺书;

  7.跨层级审批事项服务协办单;

  8.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办结单;

  9.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评价表;

  10.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终止单;

  11.市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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