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5年10月份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
| 概 述: |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5年10月份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5-11-03 09:50:4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5年10月,我局对2个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025年11月3日
准予行政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的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设地点 | 涉及河道 | 防洪标准 |
乌海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 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 | 海勃湾区无名山洪沟、海南区石大门沟、黑龙贵沟、老石旦沟、乌珠林高勒、那林沟、乌和尔都滚沟、双敖包沟、柳树沟支沟 | 输电线路杆塔塔基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导线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
乌海市海南区城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修复水资源综合利用 (配套附属)工程 | 乌海市海南区城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乌海市海南区 | 石大门沟、黑龙贵沟 |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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