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9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
概 述: |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9月份水务类事项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4-10-08 10:10: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我局对《长虹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现予以公告。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准予行政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规模 | 方案类型 |
长虹110kV输变电工程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 乌海市海勃湾区 | 征占地面积5.78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9.826万元。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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