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998312)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情况,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实绩考评体系中,对政务公开工作和集中审批服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权重占总体评价的4%。
2.经费保障情况。我市用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有5万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9年年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别和内容进行进一步更新和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检索方便,群众可查阅度高。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乌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乌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明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为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去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政府蒙古文网站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8】40号),设立了蒙语翻译科和蒙古文网站运维中心,并成立了蒙古文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本级和三区政府蒙古文网站的管理指导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目前市、区负责蒙文网站的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市、区两级蒙古文网站已正式上线运行。
2.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3次召开工作部署、研讨会议,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跨部门工作专班,积极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工作。并制定《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对清单的8类公开事项及公开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和监督方式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责任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为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乌海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2018年工作台账〉落实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提出了信息公开要求,为下一阶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我市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大屏幕等媒体,主动公开业务信息、工作动态、办事流程、法律法规等共计1746条,平均每月发布166项,中心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178万次,日均访问量6160次。三是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7大领域明确了责任单位,做到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并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和重点督查内容,全面深入的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我市将市区两级政府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并将公开信息报备自治区财政厅,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再次公开,实现了自治区、市、区各级财政和部门共建共享。截止目前,我市共计520个预算单位全部按时公开,其中:市本级188个预算单位,海勃湾区126个预算单位,海南区96个预算单位,乌达区110个预算单位。
3.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在2016年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我市积极开展权责清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重新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并形成《盟市级行政权力通用清单》和《旗县级行政权力通用清单》。目前,市本级权责清单已于8月20日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经统计,共涉及33个部门6582项行政权力事项。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重点是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并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到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解读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记者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广播电视台、市政府信息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去年9月,我市举办了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三区、各部门45家单位参会。此次培训工作是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精心商议决定,从质量上保证培训主题切合工作需要,培训内容不浮夸、不架空,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培训内容主要讲授了政务公开工作理论与实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和网络舆情回应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结合乌海实际,引用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和辅导,增强舆情风险的防控意识,帮助学员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以及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所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专栏内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政策解读”等子栏目,将指南、目录、年报、制度、财政预决算、社会监督评议、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信息全面向社会进行公布,便于公众了解和查阅。
3.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我市将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公共查阅场所,将政府文件、自治区政府公报、乌海市政府公报都放在场所内,便于公众查询和复印。
4.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我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2018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就“环境保护”、“红黑名单”、“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健康扶贫”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解读。
5.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其他方式公开。目前,属地官方微博已备案单位19家,属地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已备案单位28家,客户端备案4家。
2018年,乌海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4371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813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75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6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35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539条,已面向社会公众全部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达100%。
(二)查阅场所及门户网站查阅情况。2018年通过公共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累计5638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全年访问量达634万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一是本年度我市通过市政务公开网和信函形式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已全部按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达100%。
二是本年度我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633件,其中3353件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结中,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结一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工作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市的政务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从事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大多为兼职人员,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公共服务类信息数量相对较少且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信息可读性也不够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定基本目录促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019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督促协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邀请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三是多渠道、全方位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办事大厅、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场所电子信息屏、宣传材料等,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继续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络、广播电视、电子档案等重要平台,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018年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019年2月21日
附件
2018年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37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2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7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6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5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3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2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5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6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2 |
单位负责人:郭长安 审核人:梁子新 填报人:张芳
联系电话:0473—3998312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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