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结合我局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3-39983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我局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政务服务工作改革动态等信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关于印发<乌海市智慧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63条,发布政务动态等信息414条,发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 “乌海·无忧办”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3条。通过“乌海智慧政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913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来人来函依申请信息27条,其中结转上年度依申请信息0条,转结下一年度继续办理2条,本年度办理25条,全部办结并公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的内容和数据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和公民隐私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对保密审查方面监督检查活动,督促保密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创新推出了依托“电影下乡”“政务直播”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工作,纵深拓展政策解读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在政策解读的形式和主动公开意识等方面仍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拓宽线上、线下政策解读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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