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自治区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1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8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99条,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2022年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按时办结,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机构变更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和具体公开工作,局其他科室按职能配合负责相关项目的责任,提供需公开的信息项目,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督保障方面

  对照2022年度乌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我局对照文件要求,自查相关栏目,根据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补充完善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仍有部分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比如 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关于信息公开等内容的政策法规培训相对偏少、公开渠道多样化有待拓宽等。

  结合工作实际,在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协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对公开时限进行明确规定,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掌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乌海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政公办字〔2022〕9号)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逐项落实工作台账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各类政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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