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1-0464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9-01 15:54:4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内政发〔2021〕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市范围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了《乌海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乌职转〔2021〕4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将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为打造全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总体要求、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内容。

  • 总体要求

  2021年7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乌海市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中央层面523项和自治区范围内设定的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实施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着力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证照分离”改革方式。乌海市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四种改革方式,汇总梳理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各审批部门要贯彻落实我市“五减三最”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三)“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乌海市采取以下六方面具体措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明确了责任部门,给出完成时限,保证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实行涉企经营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深化商事涉企经营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

  三是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着力打通政府部门间信息壁垒,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减少相关材料重复提交。

  四是加快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五是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六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步骤。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年底推开的要求制定了时间表,共分为三个阶段,从2021年7月底开始到12月底完成。

  一是分为谋划启动阶段(2021年7月31日前)。逐项明确改革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加强市级部门对接,出台改革方案文件。

  二是深化推进阶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各部门做好政策讲解,跟踪落地工作。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梳理和提炼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工作要求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治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宣传引导等4方面对各区、各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名下增设“证照分离”改革组。

  (二)加强法治保障。同时,司法部门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法制保障制度,尽快启动相关政策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中央和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根据改革方式制定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部门做好改革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让更多企业了解改革、参与改革,共同推进改革,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政策文件链接: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乌海市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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