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1-0215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5-13 16:13: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蒙速办·一次办”工作背景

  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对多个相关联的事项,要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乌海市制定了《乌海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举措

  通过统一梳理事项清单、统一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统一制定服务标准的方式,推动高频服务事项一次办结,将多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通过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变“多头管”为“集中办”,变“多次跑”为“一次办”。

  三、“蒙速办·一次办”办理流程

  (一)咨询收件

  1、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乌海站线上查询办事指南;

  2、“蒙速办·一次办”窗口提供咨询引导、一次告知服务;

  3、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填写“蒙速办·一次办”申请表单;

  4、“蒙速办·一次办”窗口进行统一收件,其他联办职能部门不再单独受理业务。

  (二)申请材料交换

  1、“蒙速办·一次办”窗口将纸质材料根据联办职能部门需求进行打包;

  2、本区域内的人工交接,跨区域的通过邮箱、EMS邮寄移交;

  (三)业务办理

  1、联办职能部门接收材料并审核,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业务需要录入本部门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

  (四)办理结果交接

  1、联办职能部门将办理结果送达至“蒙速办·一次办”窗口,本区域内的人工交接,跨区域的通过邮箱、EMS邮寄移交。

  (五)统一出件

  1、“蒙速办·一次办”窗口整理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需求,通知申请人来窗口取件、自助取件柜取件或EMS邮寄送达。

        政策链接:乌海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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