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09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1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17 16:30: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为推动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提档升级,经研究制定了《乌海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 年8 月16 日              

  

  

乌海市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统筹纵深推进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覆盖,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延伸覆盖,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二、工作目标

  秉持务求实效和提标提质的服务导向,纵深推动综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推动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和“好差评”系统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层级应用,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和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2023 年10 月中旬前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驻事项综合窗口受理率不低于90%、政务服务“好差评”事项评价率不低于90%。

  三、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推行综窗受理改革

  1.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以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为基础,依托《乌海市基层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事项梳理成果,系统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摸底、再核对,统一本地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梳理形成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编制通俗易懂且实用性强的办事服务指南,及时做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更新与发布工作,为居民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

  2.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认领。依据政务服务事项行使层级,按照“谁审批决定、谁负责认领”的原则,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开展事项认领工作,逐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核要点以及情形化梳理等要素,逐项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人员与审批权限,确保做到承办事项“应认尽认”,为推行综合受理改革提供系统支撑。对于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无办理事项等情形的,可详实填写《政务服务事项自治区通用目录填报模板》,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按规定、按程序汇总上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申请新增事项。

  3.务实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将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等领域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受理模式全覆盖。加强综合窗口业务运行管理,着重围绕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窗口规范运行保障机制,着力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质量与水平。

  4.务实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在全面做好事项梳理认领以及综合受理窗口搭建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将非使用系统专网办理或已实现专网系统对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统一接件办理,实现“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所的实际应用。建立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系统规范运行机制,增设助办和帮办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提升网上服务的便捷度与体验感。

  (二)严格规范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1.合理调配评价设备。各区政务服务局要根据本地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口居住和业务办理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配各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评价设备数量,最大限度提升窗口评价设备的利用率,确保实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高频办事窗口全覆盖。要强化对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评价设备运行的服务保障,帮助镇(街道)和村(社区)协调解决评价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政务服务“好差评”的深入推行提供保障。

  2.严格规范实施评价。严格落实“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要求,凡办事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后,综合窗口人员务须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评价设备,对所申请办理事项的服务效能进行综合评价,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各区政务服务局要强化对本地区各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好差评”落实情况的监督,按月分析调度各便民服务中心(站)事项办理评价数据情况,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镇(街道)和村(社区),重点予以通报或督办处理。

  3.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各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运行机制,着重围绕评价、整改、反馈、考核、监督全流程闭环程序进行业务规范,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有序实施;建立完善“差评”回访整改机制,对于本地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产生的“差评”情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并相应做好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确保“差评”整改件件有反馈;建立定期公开机制,将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各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评价结果以及综合排名情况,通过网站、新媒体、公示栏等渠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构建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模式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政务服务局作为工作推进的牵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推进计划, 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区政务服务局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邀请上级部门协同培训等方式,重点围绕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好差评”系统操作应用以及事项办理政策要求等内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推进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政务服务综窗受理改革和“好差评”向基层延伸覆盖工作,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内容,强化对各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与监督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赋分的一项重要指标内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综窗受理改革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典型案例和做法,充分运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宣传指南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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