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在乌海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工作站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001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在乌海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工作站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3-13 09:29: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涉企政务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健全完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帮办代办和提前介入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经研究,决定在乌海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企业服务工作站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窗口,是为企提供政务服务的桥梁。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工作站,可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审批办理、填报指导等代办帮办服务,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二、服务范围
企业服务工作站应负责接待企业的咨询、受理企业的申请,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应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解答企业疑难问题,提供业务指导。企业服务工作站有权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专项窗口,协助解决企业问题。
三、设置条件及职能职责
按照政务服务大厅层级划分实行属地主体责任,各政务服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承担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工作站硬件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职责;低碳产业园、各产业园区承担属地园区内政务服务大厅的企业服务工作站相关职责。
(一)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企业服务工作站方面的政策规定,拟定本级工作实施方案、标准规范、配套制度,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负责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蒙速办·帮您办”服务专区、服务点及窗口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代办帮办专员与部门协办人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审批部门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站的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协办流转、跟踪协调、反馈评价等相关工作。
4.负责根据投资企业代办帮办服务需求情况,组织协调本级相关审批部门做好“会商联审”和并联审批工作。
5.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市、区审批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担企业服务工作站的咨询服务、要件审核、事项办理、结果移交等全流程服务工作。
2.负责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站协办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人员认真及时做好企业申请事项的办理工作。
3.负责配合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方面人员做好本单位事项操作指南的细化梳理工作,并根据政策调整、要件变更、审查要点等内容调整情况,及时指导帮助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人员做好操作指南内容的更新工作。
4.负责做好本单位企业服务工作站事项办理涉及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
5.负责完成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方面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各产业园区职能职责:
1.负责做好本工业园管委会内企业服务工作站、“蒙速办·帮您办”服务点及窗口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本单位企业服务工作站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会同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人员认真及时做好本园区内投资企业申请事项的办理工作。
4.负责完成本级企业服务工作站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3月1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