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0-0000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9-09-20 15:56: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20 15:56: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发改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我局全面探索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运行模式,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服务新体系。一是持续优化工业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对工业项目投资审批事项名称、办事要件、办理主体等要素进行重新调整梳理,备案类工业项目全流程要件编制和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34个工作日压缩至116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率为52.7%。起草完成《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重新修订了《全市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指南》。二是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承接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形成了2个批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清单。三是调整审批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新增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和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咨询代办服务区,水、电、暖、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已全部进驻,制定企业服务指南为企业开展全流程代办帮办情景式服务四是加强制度机制规范化建设,围绕“放管服”应知应会、年度目标任务、政策性文件等,编印了《放管服改革使用手册》,重新修订了《机关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度汇编(试行)》《窗口人员业务办理及行为规范制度汇编(试行)》,初步构建形成了规范行为与确立标准相结合、强化监督与建章立制相互促的管理运行机制。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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