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09-20 15:56: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发改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我局全面探索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运行模式,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服务新体系。一是持续优化工业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对工业项目投资审批事项名称、办事要件、办理主体等要素进行重新调整梳理,备案类工业项目全流程要件编制和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34个工作日压缩至116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率为52.7%。起草完成《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重新修订了《全市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指南》。二是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承接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形成了2个批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清单。三是调整审批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新增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和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咨询代办服务区,水、电、暖、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已全部进驻,制定企业服务指南,为企业开展全流程代办帮办情景式服务。四是加强制度机制规范化建设,围绕“放管服”应知应会、年度目标任务、政策性文件等,编印了《放管服改革使用手册》,重新修订了《机关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度汇编(试行)》《窗口人员业务办理及行为规范制度汇编(试行)》,初步构建形成了规范行为与确立标准相结合、强化监督与建章立制相互促的管理运行机制。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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