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容缺办理的建议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0-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容缺办理的建议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05-31 15:52: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住建局:
乌海市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批办单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现已制定《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其中重点任务中,第十五条,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机制。推行诚信体系建设与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相结合审批改革,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则快”的原则,逐项厘清行政审批事项主要申报材料和容缺材料,分类梳理形成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办事要件目录清单。对受理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根据投资企业规模类型和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实行非主要申报资料容缺受理,允许非主要申报资料在做出具体审批决定前予以补齐。
特此答复。
分管领导:梁子新
联 系 人:李树东
联系电话:3994444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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