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撤销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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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概       述: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撤销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4-07-17 11:49: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撤销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1:49:24 作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千钢社区供水厂、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产业园区净水厂未在承诺期限内配备相应净化处理设施设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第十六条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撤销上述二家企业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产业园区净水厂

乌卫水证字〔2023〕第002号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千钢社区供水厂

乌卫水证字〔2023〕第005号

       特此公告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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