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3-0061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
概 述: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3-02-10 11:18:3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环境影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环评名称: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拟建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
园区概况: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成立于2012年,园区位于乌海市最南端,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宁夏石嘴山市毗邻。低碳产业园与海勃湾工业园、乌达工业园、海南工业园共同组成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于历史的原因,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开发较晚,因此低碳产业园为乌海市唯一一块规划开发的园区,始终坚持高标准规划、集约化构建,重点发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下游延链、补链等产业,高端医药农药中间体、化工中间体、合成化工材料等精细化工产业,新材料、先进制造、高效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高端工业产业基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园区级别为1类,主导产业为化工、新能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67号)和《关于开展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开发区四至范围划定审核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74号)要求,以2022年10月国家质检通过的城镇开发边界成果为依据,开展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勃湾产业园、乌达产业园、海南产业园、低碳产业园)四至范围划定工作,经过四至范围初步划定、征求意见、调整完善、报送审核等阶段,形成本次开发区四至范围成果。产业园划定范围东至乌海市与鄂尔多斯盟市界,南至纬一路南3公里,西至巴音大道,北至柳树沟左岸,总面积为3146.86公顷,共1个地块,全部位于国家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内。
考虑未来产业发展和企业布局,由于园区的名称、规划范围和主导产业规模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研究,对原规划绩效修编,并编制《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单位: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B座
联系人:王宇
联系方式:0473-3959100
三、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周斐博
联系方式:1566110358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项目后,调查区域环境现状,依据规划进行合理性分析及工业园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上报、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之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规划方案了解程度;
规划的实施是否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您是否同意产业园在此选址建设;
您对该规划实施的态度;
您对规划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宝贵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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