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1-0618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概       述: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11-29 15:13: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15:13:17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凡2008年以后由乌海市认定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因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可携带补证、补表材料于11月29日—12月10日,到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市民中心2楼A3—A4窗口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4.近期本人白底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1张。

  5.申请换发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二份(见附件2),逐页正反面打印(承诺人签字部分手写)。

  4.近期本人白底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1张

  联系电话:0473—3998329或3998328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填表说明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 填表说明.docx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