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从业资格证撤销公告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1-0472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
概 述: | 从业资格证撤销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9-08 11:01: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
以下人员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故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从业资格证号 | 姓名 | 从业资格类别 | 内容 |
1503**********1512 | 武斌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2019年)记满12分记录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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