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发〔2024〕4号),将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乌海市大数据中心工作机构与职能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成立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按照行政审批和印章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原“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更换为“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新更换行政审批专用章已依法备案,仅用于本单位承办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新行政审批专用章于2024年3月11日正式启用,原行政审批专用章即日作废停用。
特此公告。
附件:更换与废止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式样
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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