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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实现“不见面审批”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为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加强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国家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为切实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作,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办理劳务派遣业务时,将原本的现场勘验环节转变为线上自助勘验,运用自助勘验系统大大节省时间成本,实现不见面审批。办理时申请人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为乌海市)搜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可立即办理。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情形和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房屋租赁合同

3. 单位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4.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 《公司章程》

工作时限

法定时限:30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咨询电话

0473-3998395

设立办事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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