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了“四个一”系列学习活动,切实抓好关于“两项法规”学习成果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8月26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8次会议,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引导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同日,组织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内组通字〔2022〕2号)、《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对2021年度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乌党组办〔2022〕10号)为主要学习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一次知识测试”活动。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设计50项测试题,并于8月底前对填报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熟悉程度;四是组织开展一次“一次查询工具注册”活动。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乌党组办〔2022〕8号)要求,已于2月底前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下载注册“移民局”“中国结算”“金世通”“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软件;通过本次组织开展“两项法规”学习活动,二次复核领导干部下载使用查询工具,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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