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1-0114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4-07 09:25:5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79号)和《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乌政公办发〔2020〕8号)要求,现将全市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数量上看,截止1月5日,各区、各部门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总数为30件。其中,三区解读6件,各部门报备解读24件。

  从工作完成情况上看,三个区中,海勃湾区解读内容较多,解读质量较好;各部门中,3个月未向我办提交报备表的单位有: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各部门中解读形式多样,解读内容较多的单位有:医疗保障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牧局、民政局、民委等部门。其中,医保局运用了报纸、电台、电视等其他部门较少使用的解读渠道,丰富了解读渠道,提升了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与亲民度。

  二、政策解读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较去年同期有了很大提升,解读的形式和发布渠道得到了进一步丰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解读与文件未同步。“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的要求还未落实到位。

  二是报备审核把关不严。 通过对政策报备情况审核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将转载上级机关政策解读文稿、通过新媒体公开政策性文件的情况,纳入到本地区本部门政策解读中,且没有提供政策解读稿件的发布链接,大大增加了统计梳理政策解读情况的难度。

  三是平台作用发挥不足。个别部门没能厘清建设权威政务公开平台与丰富政务公开渠道的关系,在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建设上注重通过新媒体渠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忽视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板块)建设,存在有栏目、无内容,有内容、无更新的情况,未能做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个别单位虽开展解读,但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不够,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页面无链接,不方便用户使用。

  四是政策解读月报备不及时。近三分之一的部门不能在每月5日之前报备政策解读。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政策解读稿件(图解)内容的审核把关,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扩展发布渠道,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亲民度、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优化流程设置,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同步率。

  二是做好解读同源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政策解读稿件(图解)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同时,要在其他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上及时转载发布,实现实时更新,做到同源发布。

  三是规范报备表格填写。各部门应严格填写报备表格,并在“备注”中填写有效地址链接,没有地址链接的应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附件:1.各区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2.各部门2020年第四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

各区2020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各  区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

海勃湾区

5

2

3

4

1

4

1

2

乌 达 区

1

1

1

1

3

海南区

0

合  计

6

2

4

4

2

5

1

附件2

各部门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

医保局

11

8

3

6

1

1

1

2

3

8

2

 旅 游广电局

3

3

3

3

3

民政局

2

2

2

2

4

农牧局

2

2

2

2

5

民  委

2

1

1

1

1

2

6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1

1

1

1

7

信访局

1

1

1

1

8

水务局

1

1

1

1

9

市 场 监 督管理局

1

1

1

1

10

人防办

0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自然资源局

0

12

司法局

0

13

财政局

0

14

发改委

0

15

生态环境局

0

16

教育局

0

17

交通运输局

0

18

卫健委

0

19

商务局

0

20

统计局

0

21

应急管理局

0

22

审计局

0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23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0

24

税务局

0

25

退役军人事务局

0

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

27

金融办

0

28

区 域 经 济合作局

0

29

城 市 综 合执法局

0

30

住 房 城 乡建设局

0

31

工业和信息化局

32

科技局

33

公安局

合  计

24

1

3

15

 5

2

6

1

2

3

10

6

3

                        说明:解读数量为“0”的部门为零报备部门,解读数量空白的部门为没有报备的部门。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