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2-0458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6-25 16:43: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5 16:43:24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徐宝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简化食品生产领域审批程序,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审批申请”的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事项办理实际情况,结合目前开展的“五减三最”工作,重新对食品生产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力争使办理事项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

  一是压减办理时限。食品生产许可分解为食品生产许可开办、食品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补办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告知制)6个办理事项,目前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减少65%。二是优化审批公示流程。将原来规定的“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修改为“除重大审批项目外,审核通过发证的同时向社会公告”。三是压减办理环节。需要进行现场验收的办理事项,由原来的五个审批环节压减为受理、资料审核、现场勘验、审批办结4个环节,不需要现场勘验的事项由原来的四个审批环节压减为受理、审核、办结3个办理环节。对于生产酱腌菜、大桶番茄酱、水果制品中的水果干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国家规定的低风险食品,实行承诺告知制度,即申请人提出生产许可申请,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即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进一步梳理申请材料。参照其他先进地区标准,压减审批材料,目前平均办理每个事项由原来的9件审批材料压减为4件申请材料。

  二、关于“提升窗口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办事人员仍存在‘办事散漫 ’‘ 业务不熟练、打电话问’等现象”方面

  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已有238项审批事项先后划入我局,这些分布在各个单位和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行业跨度大,分布在各个不同的领域,专业技术性强,有大量的专业知识需要掌握,同时需向主管部门咨询最新的政策,确实存在“业务不熟、打电话询问”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我局利用每天晨会时间,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对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组织再培训、再学习,做到及时纠正。二是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坚持每周一下班后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场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到对群众咨询解释到位。三是年初以来,进一步精细化梳理、编制事项清单、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审核要点,实行首问负责制、制定一次性告知、审查标准统一,审批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审核,提高审批质量。每个办件事项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及时予以公示,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四是我局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修订情况,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双向推送机制,强化信息传递,做好对审批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提高审批时效,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孙喜柱

  联 系 人:冀文华

  联系电话:0473-3998321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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